十六水与十六朋——荔波县古代基层行政区划名称溯源(韦友寿)
十六水与十六朋
——荔波县古代基层行政区划名称溯源
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韦友寿
2021年11月19日,荔波县政协文史委主任何羡坤先生在《黔南日报(数字报)》上发表了一篇标题为《荔波朝阳镇古称葩辉里》的文章,其中第三自然段有句云:“元代‘土司’统治时期,荔波分成十六个片区,每个片区是比较固定的行政区域。荔波布依族人用自己语言称这些地域片区叫‘埲’,荔波十六埲由此而名。‘埲’是布依族运用自己语言自创的一颗字,汉语字典从不收录。”关于“埲”字,其语言事实果真如何羡坤先生所言吗?下面,让我们一起运用历史学和语言学知识来探索其语源。
释“埲”
《荔波县志稿·沿革》云:“县古荆州南境,汉至唐、五代,为百粤溪峒地。苗蛮各种,聚族而居,各分渠首为埲,凡十有六埲。宋始置荔波州,属岭南西路;元属庆远路之南丹安抚司,后为蒙、皮、雷三土酋分据。明洪武元年,灭三姓土酋,以其地并入庆远府之思恩县。十七年,仍析置荔波县,属庆远府。弘治间改土归流,易十六埲为十六里,置方村、蒙村、穷来村三巡检司,改属庆远府之河池州。正德元年,复改州设县,仍属河池。明末,割隶贵州都匀司。国朝顺治十六年,复隶庆远;雍正十年,改隶贵州都匀府。乾隆元年,增设方村县丞一。”
《荔波县志稿·疆域》云:“东至黎平府古州下江厅滚通界一百三十里。西至独山州三埲界、广西南丹州绿林界七十里。南至南丹州者勒哨界一百里。北至都江厅河东界一百三十里。东南至广西思恩县界牌界九十里。西南至南丹界牌界六十里。东北至古州厅潘家湾界一百二十里。西北至独山州票寨界七十五里。东西广二百里,南北袤二百三十里。由县至都匀府城二百六十里,至贵州省城五百里,至京城七千六百六十里。附郭西北为蒙石里,附郭东南为时来里。东一百里为岜容里。西五十里为巴乃里。北三十里为莪蒲里,七十里为周情里,八十里为水婆里,九十里为三洞里,一百里为阳安里。东南五十里为遥庆里。西南二十里为芭辉里,四十里为董界里。西北五十里为方村里,七十里为瑶台里,九十里为杨凤里。东北八十里为久迁里。凡十六里。”
由此可知,荔波在明孝宗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至清末设置的十六里为:蒙石里、时来里、岜容里、巴乃里、莪蒲里、周情里、水婆里、三洞里、阳安里、遥庆里、芭辉里、董界里、方村里、瑶台里、杨凤里、久迁里(其中,“周情里”应为“周覃里”,“遥庆里”应为“瑶庆里”,“芭辉里”应为“巴灰里”,“杨凤里”应为“羊凤里”,“久迁里”应为“九阡里”,以上皆系郑珍笔误,下文称引时径改)。
清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李文琰主修、何天祥编纂的《庆远府志·沿革(附录)》记载:“荔波县今改隶黔省,在府西北五百四十里,古百粤溪峒蛮地。汉交南牂牁边鄙。宋开宝三年,置荔波州,以羁縻苗彝。元仍旧,属南丹溪峒等处安抚司。明洪武初年,并入思恩县。十七年,复析置荔波县,属南丹州,统隶庆远府……编地一十六埲,曰方村、曰巴乃、曰巴灰、曰蒙石、曰水羊、曰瑶麓、曰羊奉、曰羊安、曰瑶台、曰水婆、曰周覃、曰邱贼、曰鹅浦、曰水车、曰穷来、曰巴容。”
由此可知,荔波在明孝宗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以前设置的十六埲为:方村埲、巴乃埲、巴灰埲、蒙石埲、水羊埲、瑶麓埲、羊奉埲、羊安埲、瑶台埲、水婆埲、周覃埲、邱贼埲、鹅浦埲、水车埲、穷来埲、巴容埲。
清代荔波县知县赵世纶《在城塘纪事碑》云:“荔波,古百粤溪洞地,苗蛮六种,聚族而居,各分头目为埲,总计有十六埲,即今之十六里也。”再结合郑珍《荔波县志稿》的相关记载,我们由此知道,“昔十六埲”即“今十六里”,但他俩未将“昔十六埲”的名称进行一一罗列,并与“今十六里”的名称互相对照,他俩所说的十六埲,到底是哪十六埲,我们不得而知。何天祥《庆远府志》所记载的十六埲与郑珍《荔波县志稿》所记载的十六里,名称不尽相同,两相比较,我们发现:前志中的方村埲、巴乃埲、巴灰埲、蒙石埲、羊奉埲、羊安埲、瑶台埲、水婆埲、周覃埲、鹅浦埲、巴容埲等十一埲,与后志中的方村里、巴乃里、巴灰里、蒙石里、羊凤里、阳安里、瑶台里、水婆里、周覃里、莪蒲里、岜容里等十一里,能够一一对应;而前志中的水羊埲、瑶麓埲、邱贼埲、水车埲、穷来埲等这五埲,与后志中的时来里、瑶庆里、董界里、九阡里、三洞里等这五里,目前因史料不足,不知如何一一对应。
根据民国潘益智主纂《荔波县志稿卷七·职官志·流官》记载,知县赵世纶于清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莅任,县学训导郑珍于清咸丰五年(公元1855年)莅任,时间相差116年,郑珍《荔波县志稿》中关于十六埲的记载,应该源于赵世纶《在城塘纪事碑》。何天祥《庆远府志》于清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编纂,比郑珍莅任早101年,由于历史条件限制,郑氏当时可能无法觅阅,所以未能征引和考证。
根据赵世纶《在城塘纪事碑》、何天祥《庆远府志》和郑珍《荔波县志稿》记载,古代荔波境内的基层行政区划共分为十六埲,但何时开始设置,则没有明确记载,至今于史无考。明孝宗弘治年间,各埲均相应改为里,从郑珍《荔波县志稿》对十六里的记载来看,方向和位置具体明确,有板有眼,而且直到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才把十六里改置六区二镇五十二乡,距今不远,脉络清晰,人们记忆犹新。从历史沿革来看,“埲”这一基层行政区划曾经在荔波境内长期存在过,这是铁的事实,无庸置疑。
“埲”字,汉语拼音读“běng”。查《康熙字典》:“埲,《广韵》《集韵》蒲蠓切,音菶,尘起貌。又,《集韵》补孔切,音琫,义同。”查汉典网《音韵方言》,其上古音读[boːŋʔ],其中古音,王力系统和周法高系统拟测为[buŋ],董同龢拟测为[bʰuŋ],李方桂系统拟测为[bung],陈新雄系统拟测为[bʰoŋ],都是大同小异。粤语或读[bong⁶⁶]、或读[bung⁶⁶]、或读[pung¹¹]。
“埲”字是个左右结构的形声字,从“奉”字得声。“奉”字,汉语拼音读“fèng”,其上古音读[boŋʔ],其中古音读[b
iuoŋ]。学过音韵学的人,一看就知道,其声母从“b”到“p”再到“pʰ”,是声母清化的结果,从“b”到“f”是声母从双唇音(重唇音)向唇齿音(轻唇音)演变的结果,“b→p→pʰ→v→f”这五个声母是一脉相承的。未学过音韵学的人,只知道汉语拼音读音,看到“埲”和“奉”的声母分别为“b”和“f”,遂认为“běng”和“fèng”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读音,认为二者毫无联系,你说“埲”是个左右结构的形声字,从“奉”字得声,他决不相信。这就是已学习音韵学的人和未学习音韵学的人,对“埲”和“奉”这两个字读音的不同反应。
“埲”字,义为“尘起貌”,用现代汉语来说,就是“尘土飞扬的样子”。今天,西南官话桂柳片(湘南、黔南、桂北、桂南)的民众,在形容灰尘弥漫时,往往说“埲灰”,“埲”字读[pʰung³³],水族民众在形容路面灰尘弥漫时,也经常用到,读[pʰung¹¹],都与粤语读音[pung¹¹],大同小异,八九不离十。从《广韵》和《集韵》对“埲”字的解释来看,除了“尘起貌”这个词义以外,再也没有其他词义。由此可见,“埲”字作为古代荔波县境内基层行政区划名称,纯系谐音翻译,与其词义毫无关联,并非“形、音、义”三位一体的本字,但归根结底毕竟是华文,汉族和水族都在使用,表示“尘土飞扬的样子”。
何羡坤先生说:“荔波布依族人用自己语言称这些地域片区叫‘埲’,荔波十六埲由此而名。‘埲’是布依族运用自己语言自创的一颗字,汉语字典从不收录。”他这个结论下得太轻率、太随意、太绝对了。《广韵》和《集韵》是宋代两部大型官修韵书,都收录“埲”字,并作出了明确的注音和训释。由此可见,只有掌握了一定的音韵学理论知识,才知道汉藏语系里的壮侗语族、苗瑶语族、藏缅语族,与汉族在语言和文化上同根同源,在从事民族文化研究时,才能高瞻远瞩、从容不迫,避免画地为牢、固步自封。
释“朋”
根据国际通行的语言谱系分类法,再结合音韵学理论知识,我们终于知道,壮侗语族各语支里的语言都是古华语方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出自《战国策·齐策三》,用于比喻同类的东西常聚在一起,志同道合的人相聚成群,反之则分开。 “朋”字,上古音读[bɯːŋ],中古音读[bəŋ],水语用来指称人群或物类,读[poŋ⁶⁶]。
查百度百科,“朋”是个象形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像两串贝壳连在一起。古代用贝壳做货币,“朋”是指一种货币单位,五贝为一朋,一说两贝为一朋,又说五贝为一系、二系为一朋。《诗经·小雅·菁菁者莪》:“既见君子,锡我百朋。”朱熹《诗集传》:“五贝为朋。”《周易·损卦》:“或益之十朋之龟。”郑玄注:“古者货贝,五贝为朋。”《汉书·食货志》:“元龟岠冉,长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为大贝十朋。”颜师古注:“苏林曰:‘两贝为朋,朋直二百一十六,元龟十朋,故二千一百六十也。’”以上解释尽管略有不同,但其义为“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毫无疑问的。
朋,后来引申为人群、众人。《尚书·益稷》:“朋淫于家。”《尚书大传》:“朋,群也。”
朋,后来又引申指古代行政组织的基层单位,二十四家为朋。《尚书大传》:“古者处师,八家而为邻,三邻而为朋,三朋而为里,五里而为邑,十邑而为都,十都而为师,州十有二师焉。”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朋”作为古代行政组织的基层单位,其机构规格、辖区面积和人口数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并非像当初那样仅仅限于二十四家了。类似的例子,如清代的“厅”和“州”分为直隶厅(直隶州)和散厅(散州),直隶厅(直隶州)与府同级,隶属于省承宣布政使司,相当于当今的地级市或民族自治州,而散厅(散州)则与县同级,隶属于府,相当于现在的县(县级市、县级区)。松桃厅是直隶厅,平越州是直隶州,与府同级,隶属贵州省承宣布政使司;都江厅是散厅,独山州是散州,与县同级,隶属都匀府。又如现在的“市”分为正省级市(直辖市)、副省级市(省辖,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干部行政级别为省部级副职)、地级市、县级市,“区”分为正省级区(民族自治区)、副省级区(省辖,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部分国家级新区)、地级区(直辖市里的区)、县级区(地级市里的区)。元代土司统治时期,荔波州境内的十六朋,相当于现在的十六个乡镇。明乎此,我们就会用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对“朋”字作为古代基层行政区划名称的理解,绝非刻舟求剑,拘泥于《尚书大传》所说的“三邻而为朋”(二十四家)了。
水语从古至今一直把人群或物类称为“朋”。《说文解字·大部》:“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古文亣也。”《说文解字·大部》:“亣,籒文大,改古文,亦象人形。”“大”字的构形理据,应该源于伏羲八卦。起初,伏羲创立八卦,以三画(爻)为一卦,下画(爻)象地,中画(爻)象人,上画(爻)象天,称为“伏羲八卦”,其象征意义是天在上、地在下、人在中间。所以,“大”字的本义就是“一个人叉开双腿、垂下双臂,顶天立地”。水语把“大”读[ta⁵⁵],用来表示“中间”,其字义也应源于伏羲八卦。水语把公众场合称为“大朋”,读[ta⁵⁵ poŋ⁶⁶];把集市上的牛行称为“朋犦”或“朋犪”,读[poŋ⁶⁶ po⁴⁴]或[poŋ ku:i²²],把马行称为“朋马”,读[poŋ⁶⁶ ma⁴⁴],把鸡行称为“朋鸡”,读[poŋ⁶⁶ qai⁵⁵],把米行称为“埲糇”,读[poŋ⁶⁶ ou⁴⁴];把肉行称为“朋腩”,读[poŋ⁶⁶ nan⁴⁴],把柴行称为“埲楴”,读[poŋ⁶⁶ det⁷⁷]。
现代中国人对“朋”字的理解,大多停留在“朋友”这个字义的层面,往往认为是人群,其实细究字形,“朋”字的本义是指一定数量的贝壳——货币,引申为“物类”,作为物量词,后来又引申为“人群、众人”,再后来又进一步引申为古代基层行政区划名称,这是词义的扩大。由此可见,“朋”字才是荔波县古代基层行政区划的真正名称。在壮侗语族聚居的荔波县,土司统治时期,境内基层行政区划共分为十六个,将其名称定为“朋”,这是一种崇古、存古的文化现象。
传统音韵学与现代音韵学
郑珍(1806—1864),字子尹,晚号柴翁,别号子午山孩、五尺道人、且同亭长,贵州遵义人。晚清文学家、经学家、小学家、史学家,沙滩文化代表人物之一,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曾任荔波县学训导、古州厅学训导,一生致力于学术研究,涉猎广泛,影响深远,在文学、经学、小学(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下同)、史学方面具有很高造诣,被学术界誉为“西南巨儒”,著有《说文逸字》《说文新附考》《汗简笺正》《亲属记》《仪礼私笺》等。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4月出版了史光辉、姚权贵著的《郑珍小学研究》,该书总结了郑珍小学的内容、方法和特色,通过与清儒段玉裁、王念孙、王引之、钱大昕、孙诒让等小学大家比较,客观评价了郑珍的小学成就及其影响。
李方桂(1902—1987),著名语言学家,原籍山西昔阳县,1921年考入清华学堂医学预科,1924 年留学美国,先后在密执安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攻读语言学,是中国在国外专修语言学的第一人,1928年取得芝加哥大学语言学博士学位,1929年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1948年当选为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兼任美国耶鲁大学、哈佛大学客座教授,1949年赴美,历任西雅图华盛顿大学东亚语言系、夏威夷大学语言系教授,1950年当选为美国语言学会副会长,有“非汉语语言学之父”之誉,著有《莫话纪略》《水话词汇》《水语研究》《上古音研究》等,1987年8月21日卒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民国三十一年八月(公元1942年8月),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著名语言学家李方桂到荔波县开展语言田野调查工作,与时任荔波县志整理委员会副主任的水家人士潘一志有过一段时间的接洽,并交换调查资料。1943年10月14日,李方桂致潘益智函云:“水家、莫家及榕江等处之洞家,皆出一系,弟自语言上称为‘洞水语系’。此系与荔波之‘本地’、独山之‘蛮’亦有关系,‘本地’等属弟所谓‘台语系’,此两系关系甚深,而与汉语之关系亦甚明显,盖皆出同源,历时久而差异遂增。荔波之徭人,实属苗语系统,与‘洞水语’及‘台语’皆异,但其与汉语亦有关系。故现所谓徭、苗、水、洞等,无不与汉族同出一源,此弟所以敢言者也。”
同为语言学大家,都是曾经在荔波县生活过一段时间,何以郑珍不知道“徭、苗、水、洞等,无不与汉族同出一源”,而晚生96年的李方桂却能知道?这就是传统音韵学和现代音韵学的区别。传统音韵学是指运用传统的文献考据方法进行汉语语音研究之学,现代音韵学是指在传统的文献考据方法的基础上,借助西方现代语言学理论和方法作为指导的汉语语音研究之学。1940年瑞典汉学家高本汉的巨著《中国音韵学研究》中译本(赵元任、李方桂、罗常培合译)由商务馆印书馆出版,标志着汉语音韵学发生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走上了独立的现代化发展之路。
2019年11月14日,南京大学文学院语言学系主任、教授张玉来先生在其学术报告《传统汉语音韵学研究的成就及不足》中指出,传统汉语音韵学主要存在八个方面的不足,其中之一就是有重书面轻口语的倾向。随着中国疆域的不断扩大,方言分歧越来越大,统一的口语体系难以形成,虽然文字相同,而语音则千差万别。传统音韵学家们大多注重对传世文献语言音韵进行系统的研究,“唯以考据为准,不以口耳为凭”,对方言则很少措意,而活态的方言口语往往是古音的遗存,这是传统汉语音韵学的一大缺失。
明代陈第《毛诗古音考·序》云:“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亦势所必至。”近代黄侃《尔雅略说》云:“上古疆域未恢,事业未繁,故其时语言亦少;其后幅员既长,谣俗亦杂,故多变易之言。变易者,意同而语异也。事为踵起,象数滋生,故多孳乳之言。孳乳者,语相因而义稍变也。”这说明传统音韵学家也知道语言有历时变化和共时变化,但由于受研究方法和手段的局限,他们即使对传世文献语言音韵的研究细入毫芒,也不可能知道周边这些族群与汉族在语言和文化上同根同源。而现代音韵学家借助实验语音学这把利器,如虎添翼,就能够轻而易举地解决这个问题了。
“故现所谓徭、苗、水、洞等,无不与汉族同出一源,此弟所以敢言者也。”李方桂说这话,是有其学术底气的。他出生于“父子进士”之家(祖父李希莲、父亲李光宇均为进士及第、清朝大员),幼承庭训,国学根底深厚,后又到美国密执安大学和芝加哥大学读语言学,取得语言学博士学位,是中国在国外专修语言学的第一人。他在国外接受过严格的语言学专业训练,从生理学、心理学和物理学的高度来研究实验语音学,掌握了世界各大语种发音的共同规律,其音韵学研究的方法和手段已远超乾嘉学派前贤。无怪乎,他到华南、西南边疆地区开展语言田野调查之后,就知道这些“言语侏离,衣服斒斓”的族群在语言与文化上“无不与汉族同出一源”,只是“历时久而差异遂增”而已。
郑珍作为传统小学大家,不可能不精读《广韵》和《集韵》这两部北宋官修大型韵书。仅有“尘起貌”一义的“埲”字,作为荔波县古代基层行政区划名称,首见于清代荔波县知县赵世纶《在城塘纪事碑》,纯系谐音翻译,郑珍在撰写《荔波县志稿》时,未加辨析,仍用旧称,这说明他根本不知荔波县境内这些族群在语言和文化上与汉族同根同源。这就是他作为传统小学大家的局限性。我们今天之所以能够知道,荔波县古代基层行政区划的真正名称是“朋”字,而非“埲”字,就是拜李方桂语言学理论启蒙之赐。在音韵学方面,李方桂对郑珍的超越,就是所谓的“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换旧人”。
十六水与十六朋的关系
《宋史·蛮夷传三·抚水州》云:“(北宋大中祥符九年)承贵等感悦奉诏,乃歃猫血立誓,自言奴山摧倒,龙江西流,不敢复叛。克明等师还,宜州蛮人纳器甲凡五千数,愿迁处汉地者七百余口,诏分置广西及荆湖州军,给以田粮。”“荆湖”即荆湖南路(简称“湖南”)和荆湖北路(简称“湖北”)的合称(明朝时期合并为湖广省),宋代设置“路”“府”“州”“军”“监”等地方行政区划,“路”相当于今天的省,“府”“州”“军”“监”分别相当于今天的市、州、县。分置于广南西路(简称“广西”)境内抚水州以外部分州军的,后来主要演化为水族、毛南族和仫佬族;分置于荆湖南路、荆湖北路境内部分州军的,后来主要演化为侗族。按照语言谱系分类法,侗语、水语、仫佬语和毛南语同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上述四个民族在语言和习俗上非常接近,这是对该段历史的有力证明。
水人因屡次造反,大约于北宋大中祥符九年(公元1016年)被北宋朝廷从抚水州强制迁徙到荔波州境内,根据北宋时期的行政区划,当时荔波州仍属于广南西路(简称“广西”),这是路内安置,相当于今天所谓的“不出省”。根据郑珍《荔波县志稿》的记载,元朝土司统治时期,荔波州基层行政区划的现状是“苗蛮各种,聚族而居,各分渠首为埲,凡十有六埲”。
韩荣培、唐显良《水族历史研究中之“抚水州”“十六水”释义》最后一个自然段说:“有必要指出:‘十六水’与清代以前之荔波县的‘十六埲’和‘十六里’无关。毫无疑问,三都水族自治县成立以前,水族人口分布的重心区域是荔波县,而荔波县古有‘十六埲’,至明孝宗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易十六埲为十六里’,有人根据古代水族人口的分布状况和数字上的关联,想当然地将‘十六水’等同于‘十六埲’,这与事实不相符。实际上清代郑珍的《荔波县志稿》早已言明,荔波县‘古为荆州南境,汉至唐五代,为百粤溪洞地,苗蛮各种,聚族而居,各分渠为埲,凡十有六埲。’这就是说,‘十六埲’,包含‘苗蛮各种’,民族成分众多,因其‘聚族而居’并‘各分渠为埲’,故有‘十六埲’,因之,‘十六埲’更多的是指人们居住区域的地理概念;而‘十六水’,则单指水族而言。‘十六水’无论是指氏族或支系,其更多的是指水族先民远古的社会组织,‘十六水’与‘十六埲’二者所指之意,相差甚远,不可混为一谈。”
潘朝霖《荔波与水族社会》说:“元代在荔波设置十六埲,后改为十六里。郑珍《荔波县志稿》载:‘县,古荆州南境,汉至唐五代为百越粤溪洞地,苗蛮各种,聚族而居,各分渠为埲,凡十有六埲’。”“元代在荔波设置十六埲,后改为十六里,其中9个为水族聚居,占56.25%。由于水族占大多数,很容易使民间产生‘十六埲’、‘十六里’就是‘十六水’的错觉而引起附会。”“民族是属于社会历史范畴的产物,是由不同的氏族、部族、部落组合发展而形成,是伴随社会出现阶级、国家而产生。水族也不例外,‘十六水’源于古代组合成为水族的16个大部族或部落,此后用‘十六水’代表全体水族或整个水族地区。水族芦笙舞的舞裙有16根下垂的飘带,据传就是代表16个氏族部落或支系实现联盟团圆的标志。”“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变迁,加上水族还没有可通行记录自己历史的文字,因此今天已很难确认‘十六水’初始部落、部族的具体名称,以及村寨具体的分布地点。但是,这并不影响‘十六水’代表全体水族地区内涵的界定,只要自称‘睢’的人类群体存在,‘十六水’将永远流行下去。这种文化现象,正如人们以“九州”指代全中国,以‘八桂’代表广西,用‘三秦’指代陕西,将‘三晋’泛称山西等,其典故的初始之义与后世的实际版图极难对应,但是,没有谁去质疑它、否定它。”
这里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宋史·蛮夷传三·抚水州》原文为“克明等师还,宜州蛮人纳器甲凡五千数,愿迁处汉地者七百余口,诏分置广西及荆湖州军,给以田粮”,潘朝霖《中国少数民族·水族》中征引时打错了一个关键的字,使“诏分置广西及荆湖州军”成为“诏分置广西信荆湖州军”,容易让缺乏文史知识的读者理解为北宋时有“广西信”这样一个地方行政区划,下辖“荆湖州军”,这“七百余口”全部分置于“广西信”境内。这里,“及”作为连词,表示并列结构,“广西及荆湖州军”是指广南西路(简称“广西”)、荆湖南路(简称“湖南”)和荆湖北路(简称“湖北”)境内的部分州、军,否则读者不知道抚水州内的部分造反者,因被强制迁徙到湖南和湖北境内而演化为侗族。细究原委,原来是用中文五笔输入法录入时,“及”字必须先击“E”键,再击“Y”键,因“W”键紧靠“E”键左侧,打字员录入时误击“W”键,再击“Y”键,结果打成了“信”字。这是一个要命的错误,使传世文献丢失了大量的历史信息和文化信息。同时,由于历史变迁,行政区划设置古今差异较大,应该结合《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对“州”“军”等宋代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进行必要的解释,否则读者不知所云。
类似的例子,郑珍《荔波县志稿》原文为“聚族而居,各分渠首为埲”,韩荣培、唐显良、潘朝霖三位先生在征引时,不认真核对,均漏掉了“首”这个关键字,成为“聚族而居,各分渠为埲”。“渠”字,既可作名词,表示“沟渠”,又可作代词,表示“他”。这样一漏,问题来了:将“渠”字看作名词者,容易将“各分渠为埲”理解为“各以沟渠分界为埲”;将“渠”字看作代词者,上承“族”字,容易将“各分渠为埲”理解为“各分其族为埲”。渠首,即渠魁、渠帅,也就是“头目、头领、首领”的意思,清代荔波县知县赵世纶《在城塘纪事碑》的原文“聚族而居,各分头目为埲”,恰好为正确理解郑珍的“聚族而居,各分渠首为埲”提供了有力印证,鲜明地体现出土司政治的典型特征:由地方头人世袭充任当地行政长官,即“以土官治土民”。
其实,郑珍《荔波县志稿》中的“苗蛮各种,聚族而居,各分渠首为埲,凡十有六埲”是传统史志里常见的表达习惯,语言高度简括,其言下之意是说,苗蛮各种,聚族而居,各以渠首所辖区域为埲,共十六埲。韩荣培、唐显良两位先生的“‘十六埲’,包含‘苗蛮各种’,民族成分众多,因其‘聚族而居’并‘各分渠为埲’,故有‘十六埲’,因之,‘十六埲’更多的是指人们居住区域的地理概念”这句话,貌似精准,实则犯了“以今律古”的低级错误。此“族”非彼“族”,这里的“族”是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联结而成的家族、宗族,而并非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尤其是苏俄式定义的民族)。
潘朝霖先生的“元代在荔波设置十六埲,后改为十六里,其中9个为水族聚居,占56.25%。由于水族占大多数,很容易使民间产生‘十六埲’、‘十六里’就是‘十六水’的错觉而引起附会”这句话,也是貌似精准,实则犯了“以今律古”的低级错误,是以荔波县境内当今的水族人口分布状况来等同其古代水人分布状况。
总而言之,韩荣培、唐显良、潘朝霖三位先生的上述结论,真是下得大胆和武断。“十六水”与“十六埲”无关,此说无需论证,直接说无关就行了,这真是“我是老大,我说了算”。“十六水”是构成远古水族社会的十六个部落,由于年代久远,再加上没有文字记载,具体名称和具体位置已经无法确认,这是一种最方便、最保险、最安全的说法,因为目前任何人都无法论证。类似的例子,司法机关在侦查和审理刑事案件时,也经常遇到。共同犯罪嫌疑人中,只要有其中一个或几个死亡了,为逃避或减轻应受的刑事处罚,其余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会把责任推给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因为死无对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我们凭此可以窥见个别专家学者霸道而又狡黠的文化心理。
根据《宋史·蛮夷传三·抚水州》的相关记载,我们可以推测,水人大约于北宋大中祥符九年(公元1016年)开始北迁,来到荔波州,迄今已有1007年的历史,按照《说文解字》“世,三十年为一世”的传统说法来计算,至少也有33代人了。《孟子·离娄下》:“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俗谚亦云:“人过五代另立坟,屋过三代换新人。”古人说富不过五代,就是说祖上能够保佑子孙不会超过五代,五代以后的子孙基本上无法享有先祖的福荫。因此,清明节扫墓时,农村人一般只给从己身算起五代以内的长辈扫墓,超出五代的长辈坟墓,基本上就不祭扫了。在农村文盲家庭,由于不修谱牒,对于祖宗八代(父亲、祖父、曾祖、高祖、天祖、烈祖、太祖、远祖),家族成员一般只记得父亲、祖父、曾祖、高祖的名字,天祖以上长辈的名字大多记不得了,这就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五世效应”。
根据《都匀市志》和都匀套头民间口头叙事史诗记载,水族的部族酋长、老大哥——都匀套头蒙氏,原来居住在今三都水族自治县九阡镇境内,大约于明代中期才迁到都匀套头地区。如今居住在九阡镇境内的民众,潘氏大多从三洞和塘州迁来,石氏大多从三洞迁来,韦氏大多从水婆迁来,杨氏大多从阳安迁来,吴氏大多从荔波水利迁来,他们应该是服从官方安排,来填补蒙氏族群北迁都匀套头后所出现的空缺。郑珍《荔波县志稿·风俗》云:“《通志》:水、佯、伶、侗、瑶、僮六种杂居荔波县。雍正十年,自粤西辖于黔之都匀府。其俗,衣服虽有各别,语言嗜好不甚相远。”我们由此可知,每一朋内都是有多种人居住,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状况。笔者由此推测,水人从抚水州迁到荔波州境内,应该是居住在十六朋内,每一朋内都分布有水人,只是或多或少而已,于是久而久之,便有了“十六水”之说。套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十六个乡镇的水族”。及至后来,由于水人不断北上和东进,荔波县南部和西部水人数量很少,其主要原因,应该是由于以抚水蒙氏为首的水人生具反骨、服判无常,为防止他们与南邻的思恩县(宋抚水州地)民众互相勾结,形成合力,继续造反,由官方主导,故意在生活地域上拉大他们之间的距离,进一步进行分化瓦解。否则,人们很难想象,在以土地资源为基本生产资料的传统农业社会里,作为水人的部族酋长、老大哥,水人蒙氏居然会愿意舍弃腹地、远离族群,丢东瓜、捡芝麻,放弃九阡这个生存条件较好的地方,选择迁徙到都匀套头这个山高谷深、石多土少,生存条件极为恶劣的地方。关于水人蒙氏从九阡境内北迁都匀套头一事,都匀套头蒙氏后裔以口头叙事史诗的形式代代相传,笔者曾经询诸三都南部那些好古知古的水族耆老,竟无一人知晓。自明代中期迄今,才450余年的时间,由于没有文字记载,北迁都匀套头的后代虽然一直铭记,而坐守大本营的后代却一无所知,其集体记忆竟象水蒸汽一样,被彻底蒸发,一片空白。由此可见,文字记载之于历史传承,至关重要。
几百年前,甚至百余年前的事情,人们尚且如此健忘,对于没有文化知识和缺乏史学意识的文盲人士而言,这段没有文字记载的1007年时间,无异于天文数字,当然是非常远古了。于是乎,追溯水族历史,全部依靠神话传说。一些水族文化研究权威专家学者刻意追求远古神秘,舍近求远,避实就虚,总爱将“十六水”的源头置于“茫茫太古,宇宙洪荒,乾坤既定,五帝三皇”的史前时代,带领水族人民去做班驳陆离的远古神秘之梦。在笔者看来,这是黄梁一梦或南柯一梦,更是一场春梦。苏轼说:“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美梦醒来,枕畔长不出一丝一缕的青苔,结果总是与远古神秘无缘。
复旦大学资深教授、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葛剑雄先生在《九州的传说和现实》这篇文章中说过,《尚书·禹贡》所说的九州,只是当时学者对未来统一国家的一种规划,反映了他们的一种政治理想,从未成为中国的现实,并不符合历史事实,至多只有传说的价值。尽管如此,“禹贡九州图”毕竟列举出“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这九个具体的州名,并列叙其大致的地理位置,让世世代代的中国人宁信其有不信其无。一是因为其确系炎黄子孙崇高的中华大一统政治理想;二是因为其地理位置毕竟是规划在中国的大地上,至少让炎黄子孙有一定的实感。如果“十六水”真的与“十六朋”无关,而是水族十六个远古部落的统称,那么这十六个远古部落的具体名称分别是什么?它们大致的地理位置分别在哪里呢?如果确有其事,那就是水人的根源,值得整个族群珍视,就算没有文字记载,也应该以口头叙事史诗的形式,代代相传。水族文化研究权威专家学者们就连一个具体的水族部落名称都数不出,竟然全部是乌托邦或无何有之乡。其大致的地理位置,或是一派混沌与虚无,或是在水族芦笙舞女子双腿四周那摇曳不定的十六根飘带上。
笔者认为,与其舍近求远、避实就虚,不如相信史志、回归现实。既然荔波县古代基层行政区划共分为十六朋,每一朋内都住有水人,只是或多或少而已,人们把县内所有的水人称为“十六水”,“十六水”名称来源于“十六朋”,名副其实,名正言顺。这是一种非常务实的做法,何谬之有?潘朝霖先生在《荔波与水族社会》这篇文章中强调,1956年以前,即三都水族自治县成立之前,荔波县是水族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笔者认为,“十六水”作为整体水人的泛称,其名称来源于“十六朋”,恰恰是对这一客观事实的历史性承认!当然,“十六水”不等于“十六朋”,“十六朋”也不等于“十六水”,因为十六朋内还居住着其他族群,这是最基本的事实。若非要十六朋内全部居住着水人、全部由水人来充任各朋的地方头人,再加上以民族识别和划分来作为政策保障,才承认“十六水”与“十六朋”有关、“十六水”名称来源于“十六朋”。这是只认庙而不认神、要古人来作今人了。